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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心正医药因销售劣药等问题遭行政处罚

来源: 文化视界 2021-10-26 10:08:51
  淄博心正医药有限公司因销售劣药、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遭到行政处罚。

根据文号淄高新市监处罚〔2021〕6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淄博心正医药有限公司因销售劣药、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遭到行政处罚。

淄博心正医药因销售劣药等问题遭行政处罚

淄博心正医药有限公司存在:

1.当事人销售劣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之规定,当事人构成销售劣药的违法行为;

2.当事人销售处方药未开具处方,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当事人构成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违法行为;

3.当事人未保存相关中药饮片进销货凭据违反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四十条之规定,当事人构成记录及凭证保存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违法行为;

4.当事人贮藏药品未保证存放温度和中药饮片生虫虫蛀问题,违反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六十一条之规定,当事人构成药品陈列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之规定,淄博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给予警告,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当归213.2克、瓜蒌594.8克、党参片633.1克,没收违法所得0.006922万元,并处罚金1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淄博心正医药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06月12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金晶大道以西赵王路以北淄博怡海家园19号楼1单元1层010101号,法定代表人为唐文红。经营范围包括药品、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中药饮片、食品的销售;医疗器械经营。

(来源:一点资讯山东综合)

[ 责任编辑:王若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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