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济南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2021年8月,山东省药监局和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对槐荫区、天桥区、莱芜区和钢城区的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明察暗访,已有7家药品零售企业因为违法违规等问题被处罚。
其中,位于莱芜区的济南市瑞泰药店有限公司、济南黔苗康漱玉健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仁心店(2021年9月18日注销)、山东舜和堂药业有限公司三十店、济南市莱芜康正大药房有限公司、济南市爱健大药房有限公司、济南市瑞源大药店有限公司、济南市莱芜区瑞瀛大药店有限公司存在执行防疫措施不到位、无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违规问题。目前济南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已对上述企业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违法违规企业名单同时通报市医疗保障局。
下一步,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开展明察暗访工作,按照“一事双查”的原则,加强药店处方药销售和疫情防控工作的检查力度,对违法行为,一律严肃依法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坚决为全市疫情防控和市民用药安全保驾护航。同时,提醒广大药品零售企业,防疫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容不得丝毫懈怠,药品经营网点要继续做好“四类药品”的上报和人员核酸检测等防疫工作,切实发挥好“哨点”作用。充分利用“互联网+”,做好远程开方和远程审方工作,保障老百姓用药安全。(来源:新黄河 曹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