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官方网站披露,山东省电子商务综合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因违反特约商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被处以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427元,罚款16万元。
天眼查信息显示,山东省电子商务综合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3月,注册资本1.01亿元,法定代表人董新建,目前由绿地联行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绿地联行”)100%持股。绿地联行系上海绿地资产成员,由上海绿地吉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控股,持股比例51%,剩余股份由山东企业邦尼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山东省电子商务综合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建设有山东省电子商务支付平台(简称“联行支付”),据联行支付官网,该平台在2012年6月底获得了山东省第一张许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互联网支付”业务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是山东省最大最专业的跨行跨地域在线交易支付平台,是山东省唯一的全国性网上支付服务平台。
需要注意的是,本次并非山东省电子商务综合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首次被罚,2019年11月,该公司曾因违反银行卡收单、网络支付业务管理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警告,并处以罚款34.2万元。
(来源:齐鲁壹点 黄寿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