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物业合同纠纷新闻通报会,济南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温磊发布《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审判白皮书》(2020-2022年度)。据悉,这也是济南首次发布物业白皮书。
记者从会上获悉,2020年至2022年,济南市两级法院共新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14717件,结案14779件。
温磊介绍,辖区内基层法院审结的该类案件中,物业服务企业作为原告主张物业费和滞纳金的案件占比92.8%,业主或业委会作为原告主张返还物业费、赔偿损失、确认物业服务合同无效的案件占比5.6%;其他占比1.6%。
案件中,业主以物业服务存在瑕疵作为主要抗辩理由的占比73.3%;以房屋质量问题、第三人侵权等不可归责于物业公司的理由进行抗辩的占比5.83%;以超过诉讼时效作为主要抗辩理由的占比3.04%;以房屋空置作为主要抗辩理由的占比1.67%;以合同无效作为主要抗辩理由的占比2.16%;以并非合同当事人,物业服务合同对其无约束力作为主要抗辩理由的占比1.67%;未答辩的占比12.33%。
记者了解到,近三年来,济南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呈现以下特点:收案逐年下降,大多纠纷诉前化解;标的额较小,但诉讼成本较高,司法资源耗费较大;诉讼请求较为单一,但抗辩理由多样化;物业公司胜诉率高,业主上诉率高;群体特征明显,矛盾化解难度大,审判结果具有示范效应。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多发,已成为基层社会治理中不可忽视的问题。究其原因,既有物业服务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有业主依法维权意识不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融合较差,行政部门监管缺失、监管措施单一、监管力度不强等因素。”温磊说。
针对此类案件,济南法院加强诉前、诉中矛盾化解工作,将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主要方式,实现案结事了,近三年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诉前调解率超过50%。审判数据显示,近三年来,济南法院审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率达到77.68%,有力推动了物业领域矛盾纠纷的快速解决。(来源: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 张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