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云南昆明环湖南路上发生一起摩托车事故,两名粉丝超百万的网红抢救无效死亡,其中最小的年仅16岁;4月9日,宁夏吴中一名网红在骑行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身亡......近期,多名网红在骑摩托车的过程中意外因车祸身亡,再次引发了人们对摩托车驾驶安全与法律问题的关注。
凌晨驾驶摩托发生车祸身亡
4月13日,有UP主在视频平台爆料称:当天有两个“JK小姐姐”驾驶一辆借来的黄龙600(摩托车),由于速度过快发生事故,两人均已当场死亡,各位车友骑车注意安全。现场视频显示,两名女孩倒在街道边的绿化带里,一旁是一辆黑色摩托车,其中一人戴着摩托车头盔,另一人的头盔已经掉落。
据目击者称,当时两人正在凌晨骑着一辆摩托车行驶,但不久后便发生了意外。事发时,两人已失去意识,被发现时已没有了呼吸和脉搏。救援人员赶到现场后,尝试对两人进行紧急抢救,但最终无济于事。
据媒体报道,身亡的两位女网红,都是00后,喜欢骑摩托车,一位21岁,另一位16岁的女生为此次事故的摩托车驾驶员。两人穿着可爱,经常戴着有大蝴蝶结的头盔出镜,所以很好辨认。目前该案由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处理。
曾有数名机车网红发生事故去世
记者注意到,这并不是第一起机车网红车祸身亡的惨剧。不完全统计,从去年7月至今,不到1年的时间,已经有6名网红因摩托车事故离世,其中最小的16岁,最大的也只有23岁。
4月9日,20岁的“00后”宁夏网红马若松遭遇车祸身亡,引发网友关注。他50多岁的父母痛失爱子,精神受到极大打击。2022年10月7日,网红“小鱼爱吃鱼”女骑手在江苏常州发生事故,骑机车拐弯压弯时操作不当,与一正常行驶的的男骑手发生碰撞,当场死亡,年仅23岁。
1月5日,年仅21岁的摩托车网红庄某某在重庆发生一场车祸,共造成4人死亡,其中有两人仍未成年。3月,公安机关对此事做出事故认定:16岁的少年丁某承担此事故主要责任,21岁的“网红”庄某某承担此事故次要责任,其余当事人不承担事故责任。
此外,今年2月,在短视频平台拥有300万粉丝的网红博主“苏乞儿”,欲骑摩托从广东东莞石大路口上高速、被拦后摔车的视频引发热议。该高速公路不允许摩托车通行,从其发布的视频中可以看到,在“苏乞儿”进入ETC通道时,工作人员已提前示意其停车,但“苏乞儿”并未减速停车,反而有闪避、加速等危险动作,疑似有故意“冲卡”行为。2月17日晚,苏乞儿发文道歉,并删除相关视频。
未成年驾驶员父母或需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曈昽律师事务所主任、江西省律师协会非诉讼委员会委员高永盛律师告诉记者,近年来随着机动车驾驶员越来越多,国家的法律法规、保障机制、赔偿机制等也越来越健全,尤其是机动车责任保险,保费和保额也是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水涨船高。但这不意味着机动车驾驶员可以高枕无忧,因为一旦发生严重的交通事故,也可能会面临着严重的法律风险,甚至会连自己以及无辜路人的生命也搭进去,后果十分严重。
高永盛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申请普通二轮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由此可见,此次出事故的云南16岁女孩已经涉嫌无证驾驶并导致后排乘坐人死亡。
“由于其是驾驶车辆撞上中央隔离带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大概率是全责至少是主责,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如果其已满16周岁,本案中极有可能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但由于其在交通肇事过程中也不幸身亡,不再追究刑事责任。”高永盛提到,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若后排乘坐人家属要求民事赔偿,或者机车所有人要求民事赔偿的,16岁驾驶员的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则有可能需要根据过错责任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出借摩托车可能也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高永盛表示,21岁的乘坐人如果明知16岁的驾驶员未成年且属于无证驾驶,还乘坐其驾驶的机车在机动车道行驶导致发生交通事故,本人是存在一定过错的,也因此可能需要对自身的损害后果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此外,还可能须对机车出借人的机车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高永盛特别提到,由于机车出借人并非此次交通事故的驾驶员,因此出借人对此次交通事故的发生并不会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否要承担民事法律责任,需要要看向其借车的是16岁的驾驶员,还是21岁的乘坐人,其是否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是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
“如果跟他借车的是16岁的女孩,该女孩肯定是属于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情形,如果其没有尽到必要的审查或者注意义务,是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的;如果跟他借车的是后座的21岁女子,且该女子当时是有驾照且无其他违法情形的,那他就无需承担民事法律责任。”高永盛谈到。(来源:海报新闻 姜雪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