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用中国显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聊城销售分公司聊城道口铺加油站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被罚款2万元。
据聊环罚(2022)1-07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聊城销售分公司聊城道口铺加油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原油成品油码头、原油成品油运输船舶和油罐车、气罐车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四款的规定,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对其罚款2万元。
天眼查显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聊城销售分公司聊城道口铺加油站成立于2002年,营业场所位于聊城市东昌府区道口铺乡胡谢村南50米,其总公司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来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