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治 > 正文

众成清泰律所与山东政法学院达成企业合规框架合作

来源: 文化视界 2022-10-21 11:57:54
  10月19日,山东政法学院与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签订企业合规框架合作协议。

10月19日,山东政法学院与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签订企业合规框架合作协议。山东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安军,院长马凤春,副院长、企业合规研究中心主任张爱艳,企业合规研究中心副主任申世涛,教学科研秘书孙杰,企业合规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王翠霞,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主任韩洪钢,副主任孟凡湖、袁健等律师出席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由孟凡湖主任主持,韩洪钢主任、安军书记分别致辞。

众成清泰律所与山东政法学院达成企业合规框架合作

韩洪钢主任在致辞中指出,企业合规是企业稳定、长远发展的基石,企业刑事合规更是保障基石稳固的混凝土,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长期从事企业合规业务,拥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山东政法学院长期致力于企业合规研究,拥有精深的专业研究成果,此次双方达成项目合作,共同构建企业合规研究与实务平台,是一次教学与实务的强强结合,是双方在履行社会职责中的创新探索,更是双方友好合作、共同发展的一次重要契机。安军书记介绍了山东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及企业合规研究中心的基本情况,对山东政法学院与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签订企业合规框架合作协议表示祝贺,期待并希望在下一步的合作中,双方能整合好科研与实务资源,共同助力企业合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共同为企业合规工作的发展做出贡献。

张爱艳副院长、孟凡湖主任分别代表山东政法学院、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在《企业合规框架合作协议书》上签字。

众成清泰律所与山东政法学院达成企业合规框架合作

根据协议书,山东政法学院、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将就企业合规课题研究、企业合规学术交流、企业合规项目合作等内容进行合作、交流。

签约仪式上,马凤春院长宣读了山东政法学院企业合规研究中心关于聘请耿国玉、孟凡湖、袁健、王君杰等律师为研究员的决定,安军书记、马凤春院长、张爱艳副院长分别为受聘律师颁发聘书。

众成清泰律所与山东政法学院达成企业合规框架合作

众成清泰律所与山东政法学院达成企业合规框架合作

众成清泰律所与山东政法学院达成企业合规框架合作

签约仪式结束后,双方就下一步的具体合作方式、企业合规尤其是涉案企业合规的现状和前景等继续座谈。马凤春院长、张爱艳副院长、孟凡湖主任、袁健主任等分别发言,双方交流全面深入、气氛热烈,座谈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众成清泰律所与山东政法学院达成企业合规框架合作

众成清泰律所与山东政法学院达成企业合规框架合作

[ 责任编辑:马蓉蓉 ]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