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夏甸金矿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流失被罚人民币15万元。
招环罚字﹝2022﹞4号显示,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夏甸金矿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流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七)项和第二款之规定,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依法予以处罚,罚款人民币15万元。
自去年5月26日起,该公司5次被招远市应急管理局和烟台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总罚款金额达到22.8万元。
资料显示,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夏甸金矿成立于2004.05.08,注册地位于招远市夏甸镇西芝下,负责人为高金成。经营范围包括为隶属企业开展业务服务等。(来源:态度济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