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网站公开信息显示,兖矿集团鲍店煤矿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遭到处罚。
文号鲁(济)煤安罚〔2022〕013号显示,济宁市能源局执法人员对鲍店煤矿执法检查时发现:1.83上02综放工作面破碎机喷雾装置不能正常使用;2.查看矿井爆破物资领用单,5316设备安装通道掘进工作面2月18日早班炸药领用量为54kg,且无退库记录,炸药量超规程规定;3.八采西南部1#胶带上山配电点处移动变电站高压电缆接地导线断面为16mm2,导线断面小于25mm2;4.经查阅鲍店煤矿生产调度日报表,2021年9月、10月、11月、12月原煤产量分别为54.93万吨、54.93万吨、54.92万吨、53.96万吨,向市能源局报送的月度原煤产量数据为9月份49.92万吨、10月份49.92万吨、11月份49.86万吨、12月份49.91万吨,鲍店煤矿提供的月度产量数据与实际不一致;5.83上02综放工作面评价具有弱冲击危险性,局部过断层区段留有底煤,未编制冲击地压防治专项安全技术措施;6.现场抽查7306胶顺掘进工作面右帮4根锚杆预紧力矩,其中3根锚杆预紧力矩不足300N·m;7.73上11工作面辅顺超前液压支架(最外一组)工作阻力9.7MPa,不足12MPa,210#、211#架片帮未及时拉超前架,端面距大于340mm,118#与119#液压支架错茬超过侧护板高度的2/3;8.8303胶带顺槽水泵在一月份未进行防爆性能检查;9.八采东部2#辅运上山供第二部带式输送机液压制动器的动力电缆护套破损长约5cm,未对该动力电缆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10.八采西南部1#带式输送机与8303胶带顺槽带式输送机,共10处皮带接头处损坏超过带宽的15%,对设备日常检查检修不到位。
以上行为涉嫌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第六百四十七条、《5316设备安装通道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中“1-1断面爆破说明书装药总量49.35kg”、《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七十九条第二款、《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六项、《山东省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办法》第二十五条第六项、《7306胶带顺槽、胶顺联及胶顺回风联络巷掘进作业规程》中“帮部锚杆预紧力矩不得低于300N·m”、《73上11综放工作面作业规程》中“超前液压支架工作阻力不低于12MPa,液压支架顶梁端面距不大于340mm,相邻液压支架错茬不得超过侧护板高度的2/3”、《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八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煤矿安全规程》第四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六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六)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的”的规定;《山东省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违反本办法规定,冲击地压矿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具有冲击地压危险的采掘工作面未编制冲击地压防治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的规定,济宁市能源局对其警告,并处罚款27.5万元。
资料显示,兖矿集团鲍店煤矿成立于1997.10.17,注册地位于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太平镇永安路178号,法定代表人为郭英。经营范围包括煤炭采选、销售、运输;公路货物运输;生产、销售、租赁、维修相关矿用机械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来源:一点资讯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