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获悉,泰安亿丰置业有限公司因擅自将未经消防验收的楼层投入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泰安市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其进行处罚,罚款10万元。
(图源:信用泰安)
据了解,2021年11月1日,泰安市行政执法局接宁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亿丰时代广场综合楼部分楼层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违法行为移交的函》:“泰安亿丰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的宁阳亿丰时代广场综合楼(位置:宁阳县海力大道以东,金阳大街以北,清风路以西)4-11层于2020年8月31日通过了消防验收。近期接群众投诉及现场查看,该项目存在以下问题:建设单位(实际使用、租用单位)擅自将未经消防验收的楼层投入使用”。执法人员对此进行调查核实,经查属实。
泰安市行政执法局依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予以处罚,1、停止对宁阳亿丰时代广场综合楼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楼层的使用;2、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爱企查资料显示,泰安亿丰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05日,注册地位于宁阳县海力大道中段1398号(东外环泥村段路东)。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企业形象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投资管理除外);商务信息咨询服务;展示展览服务;会务服务;仓储服务。(来源:信用泰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