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应急部门部门公开一则处罚信息,济宁市任城区李营中心小学因违反消防法被处罚,罚金0.995(万元)。
处罚决定书号:济任消行罚决字(2023,第0071号)
处罚日期:2023-08-23
违法事实:济宁市任城区李营中心小学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作为一学校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意识要时时有,处处有。如果校园不安,家长怎能心安?
自检自查,防范于未然。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详细到位。
学校要立足当前,积极配合,消防安全隐患进行了检查摸排,在检查中对各种场所的消防设施配备、安全出口的畅通、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材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存有危险化学品、有无灭火设备等进行逐一检查。
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督促限期整改。筑牢校园安全“防火墙”。
(来源:济宁二三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