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学生推搡,造成另一名学生骨折,经过法院调解后,推人学生家长和学校分别给予骨折学生相应的赔偿。
然而在学校提供给法院的一份情况说明中,推人学生和家长的签字,却并非本人所签。
推人事情发生在2020年9月,在2021年12月,经过法院调解后,事情得以解决,推人学生家长和学校分别承担相应责任,并向骨折学生支付了相应赔偿。
事情结束后,推人学生家长却发现,友谊路小学向法院提供了一张自己和孩子签名的情况说明,然而这个说明自己从未签名。
王姓班主任老师说是家长去自己办公室签的名,因孩子在上课,代孩子签了名。可家长却表示,自己当日没有去过班主任老师的办公室。
后来,家长也向相关部门反映了这个情况,均无果而终,无奈只能求助法院。
经过专业笔迹鉴定,签名并不是推人学生家长所签名,也就是说,这份说明上学生和家长的签名,是伪造的。
最终,法院判定友谊路小学向推人学生家长书面形式赔礼道歉并承担相应费用。
然而,费用很快就收到了,书面赔礼道歉却一直没有动静。
在推人学生家长和学校校长沟通的过程中,校长则表示,签名的事情调查了,但现在查不清楚。并且钢城区教体局也表示,也调查了,还没调查清楚是谁签的名。
既然证明是学校提供的,并且还盖有学校的章,现在了却查不清是谁签的名。
更让人难以想象的是,这样伪造签名的事情,竟然发生在肩负神圣教书育人职责的学校里面,真不知道,这样的学校,会教出何样的学生。
(来源:济南不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