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实施方案》。其中明确提出,将支持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3所驻鲁部属高校,对标国际领先高校,强化“双一流”建设,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在若干学科领域达到世界一流水平,引领带动山东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
三所高校筑高峰,五所高校冲一流,十所高校强特色。山东省高水平大学的建设计划,可以用这三句话来概括。
具体来说,山东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共包含“筑高峰”建设计划、“冲一流”建设计划和“强特色”建设计划。在“筑高峰”建设计划方面,山东将支持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3所驻鲁部属高校,对标国际领先高校,强化“双一流”建设,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在若干学科领域达到世界一流水平,引领带动山东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
在“冲一流”建设计划方面,山东将遴选支持5所左右优势突出的高校,做强优势,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进入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行列或综合实力进入国内同类型高校前列,建成服务山东省“八大发展战略”的标杆大学。
在“强特色”建设计划方面,山东将遴选支持10所左右优势明显、产业发展急需的高校,强化特色优势,更好服务“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发展和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夯实服务山东省高质量发展支撑基础。
在遴选方式上,上述实施方案中提出,“冲一流”建设高校和“强特色”建设高校,面向拥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本科高校进行遴选。遴选条件共有五大类,一是人才培养能力和质量,主要包括高水平学科专业、课程、教研课题和教学成果,在校生质量和毕业生质量等;二是人才队伍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国家级人才、高水平青年人才和省级人才以及博士学位教师比例等;三是科研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国家级、省部级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重点科研项目,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奖励,代表性科研成果等;四是学校经费保障能力,主要包括办学经费收入情况,社会收入经费情况等;五是加分项。哪些是加分项?按照上述实施方案,加分项共细分为四类,一是根据教育部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结果,对获得B+及以上等级的学科予以加分;二是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予以加分;三是对承担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予以加分;四是对国家级教学科研平台给予加分。另外,在遴选程序上,山东明确,将由各高校自主申报,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价,根据遴选条件评价结果,结合国家、省重大战略和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及学校办学特色,分类确定“冲一流”和“强特色”建设名单。
上述实施方案中提出,将加大经费与政策保障。实施省部共建,对3所驻鲁部属高校“双一流”建设,给予配套资金支持。对列入建设计划的省属高校,结合学校建设学科数量,给予一定额度经费支持。在省级学科建设项目和非竞争性省级重大科研计划、平台建设等方面,优先在列入建设计划的高校布局。对引才用才成效显著的建设高校,给予省级人才工程配额,用于自主培育和引进高层次人才、优秀青年人才;下放学校专业技术职务二级岗位评审权,由学校按规定条件自主聘任。建设高校要积极拓展建设经费来源,通过社会服务吸纳社会资源,增强自我发展能力。(赵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