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发布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山东省体育专业考试将于2020年6月3日—18日进行。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
体育专业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教体)局,有关高等学校:
为做好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暂行规定》精神,结合山东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考生须参加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夏季)(以下简称夏季高考)报名、缴费且符合体育专业报考条件。
未按时缴纳体育专业考试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考体育专业资格,不能参加体育专业考试。
二、考试
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体育专业考试和高考文化考试。
(一)体育专业考试。
体育专业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管理、山东师范大学负责组织实施。
1.考试工作人员选聘与培训。考试工作人员包括考评员、纪检员、计算机操作员等,均实行聘任制并进行考前培训。
(1)选聘条件。遵纪守法,责任心强,作风正派;熟悉考试业务,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能胜任考试工作;为相关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当年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考试。考评员须为山东省体育类考试评审专家库中人员,且个人未举办相关专业的培训班或参与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任何形式的有关培训和指导工作。选聘人员5月19日—6月2日期间不得离鲁,无疫区接触史。
(2)选聘办法。考评员从我山东省体育类考试评审专家库中随机选定后,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签发聘书。聘书一旦签发,人员组成不允许变更。
纪检员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从各市级招生考试机构中选聘,其他工作人员由山东师范大学统一选聘。
(3)考前培训。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均需进行考前相关业务培训,考核合格方能上岗。
2.专业考试时间。2020年6月3日—18日。考生以市、县为单位分4批,具体安排见下方《时间安排表》。
5月30日前,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向考生推送短信,告知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请考生保持高考报名时确认的电话畅通。同时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应届生考试时间安排情况发给各有关中学,将往届生考试时间安排发给考生报名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没有收到短信的考生可前往相关地点查询,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由于部分考生兼报体育单招,考试时间重叠,为便于兼报考生能兼顾考试,将所有兼报考生安排在第一批进行考试。
3.考试内容。包括基本素质考试和专项考试。基本素质考试项目为3项:100米、立定跳远和原地推铅球;专项考试项目为1项:考生可在田径(不包含100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体操、武术等项目中选择。
4.计分办法。专业考试成绩由专项考试成绩和基本素质考试成绩相加得出,满分为100分,其中,专项考试成绩满分为40分,基本素质考试成绩满分为60分。
5.考试工作流程。
(1)考生报到。
考生须在规定的专项考试时间的前一天下午2点至5点30分到山东师范大学西门内报到(历山路在文化路口和经十路口之间路段的东侧,山东师范大学体育场看台西侧)。报到时,须携带以下相关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考考生夏季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及专业测试报考证》、《山东省2020年参加体育专业测试诚信表》、《体温测量登记表》,经考点核对确认后领取考试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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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20年参加体育专业测试诚信表》
《体温测量登记表》
(2)考前准备。考点应做好考试设备以及监控录像设备、计算机等硬件设施的准备调试工作;对考试场地及相关器械进行维护;将考试场地、考生通道与学校其他区域进行物理隔离;组织考评员、纪检员、计算机操作员等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考试实施流程、评分标准等。
(3)考试分组。考点根据各市报名人数进行合理分组并编制秩序册;根据各项目特点抽签确定各组考评员、纪检员及计算机操作员,并于考试当日公布。
(4)考试实施。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考试号码入场参加专业考试。考试过程中的数据显示、打印、传输、保存等环节均由计算机系统自动完成;考试过程实行全程监控录像,所有考试项目和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均有实况录像,录像资料保留4年。
(5)成绩确认。每项考试结束当场公布考试成绩,考生现场按手印确认自己的成绩,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应在成绩确认时向考点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当日全部项目考试完成,成绩经汇总、核对无误后张贴公布,接受监督。
(6)统分。考点将经考生确认无异议的考试成绩,按照规定格式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对考生各个项目考试成绩检查、核对后,汇总合成考生最终成绩。
(7)成绩公布。7月14日12时起通过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考生体育专业考试成绩。
(二)文化科目考试。
体育专业考生须参加山东省2020年夏季高考。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和考生自主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
三、分数线的划定
(一)体育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
根据考生的体育专业考试成绩,按合格人数不超过本专科招生计划总数2倍的比例确定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本专科专业合格分数线相同。7月14日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
(二)综合成绩分段线。
在专业成绩合格生源范围内,按综合分数划线,综合分数折算办法为:综合分数=专业成绩*750/100*70%+文化成绩*30%(综合分数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体育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1.2划定体育类一段线;按照体育类本、专科招生计划总数和生源情况划定体育类二段线,作为考生参与录取的最低控制线。
四、志愿填报
体育类分为提前批和常规批两个录取批次。
提前批包括省属公费师范生等类型的本科招生,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达到体育类一段线的考生可以填报提前批志愿。常规批包括未列入提前批的其他本、专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分段填报、分段录取。
五、投档及录取
(一)投档办法。
提前批在我省体育类一段线上,按照考生志愿,关联体育专业合格成绩,以综合分排序,按规定的比例进行投档。
常规批在综合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我省要求的考生范围内,按照学校体育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
(二)录取办法。
在投档范围内,各招生高校依据招生章程,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确定考生是否录取及录取专业。
因招生章程与国家和山东省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或不严格执行招生章程造成的遗留问题,由高校负责处理。凡是普通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已经确定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参加普通高校体育专业录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是国家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考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各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专业考点及有关招生高校要高度重视体育专业招生考试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得力措施,狠抓关键环节,严守招生工作纪律,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维护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和广大考生合法权益。
(二)强化疫情防控。
考点要成立疫情防控组织领导机构,完善疫情防控制度,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制定详细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要备足备齐防控物资,开展防疫教育培训宣传,做好考试场地、场所及设施消毒,保证环境卫生和良好通风。要对考试工作人员、考生进行体温监测、登记,切实做好考试现场考生和工作人员防护。
为避免考生聚集,严格按照考试批次安排考生进入考点,非当日批次考试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请考生依照《山东省2020年体育专业考试各市考生报到及考试时间安排表》、《秩序册》(报到时领取)中明确的考试批次,合理安排赴考时间。考试区域实行封闭管理,所有送考、陪考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考点。
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在参加考试期间,不串门、不聚餐、不聚会,不出入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注意个人卫生和休息,增强体质,提升免疫力。考生在参加考试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医务人员报告,按突发应急预案妥善处置。
考生进入考点、考场,须自觉出示健康卡(码)、接受体温检测,全程佩戴口罩(考生在核验身份或考试过程中除外),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防疫工作安排,考点内不得随意走动。候考时,考生之间应尽量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考生应迅速离开考点,减少人员聚集。
(三)规范考试实施。
1.体育专业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考点和考试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体育专业考试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觉悟,认真学习国家及我省各项政策规定,强化责任担当,严格遵守程序,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体育专业考试安全平稳有序。
2.考点应加强工作人员的选聘和培训。考评员从我省体育类考试评审专家库中随机选定,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放聘书;纪检员从各市招生考试机构中选聘;计算机操作员等工作人员由考点统一聘用。要对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和警示教育,并签订利益关系者回避与诚信评价承诺书,建立违规考评员黑名单通报制度。
3.考点要制定详细的考试实施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规范工作程序,健全监督制度。实施方案应包括考点机构设置及职责、人员选聘办法与分工、考试时间安排、考试实施流程、偶发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成绩记录及公布办法、成绩异议处置流程等。疫情防控方案应包括组织机构设置及分工、防控规范要求、突发疫情处置程序等。
4.切实加强成绩信息的安全管理。考试项目尽量采用电子设备进行计量,客观反映考生的考试成绩;人工计分环节要由专人负责对所有考生成绩进行逐一审核,并须设置双人双岗负责所有成绩的录入及核对。
(四)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各地、高中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参加体育考试期间的食宿、交通等防疫教育培训,指导考生做好个人防护,在考试期间尽量采取错峰就餐、分散就餐的方式,减少人员聚集用餐,考生赴考遵守“两点一线”出行模式,“点到点”往返住所和考点,不参加聚集性活动,自觉减少社会接触,考试结束即返回当地。
教育行政部门、生源学校、考点要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考生的安全教育,培养考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考生意外伤害处置和救护能力。
(五)强化诚信考试和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对本辖区考生的诚信教育,让诚信考试成为学生的内在动力、价值追求和行为习惯,从源头上杜绝考试违纪作弊行为。通过宣传国家法律法规、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违纪舞弊案例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诚信考试和考试纪律专题教育,让考生熟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试规则,清楚认识到考试违纪作弊所产生的严重后果和危害,做到诚信应试,自觉拒绝和抵制考试违纪作弊行为。
(六)严肃考风考纪。
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考试招生政策,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坚决抵制不正之风。要加强考试管理,采取多种监测手段严把考场入口关,加强考生身份验证,严禁考生将手机等违禁物品带入考场,严防替考及其他作弊行为。对被认定为违纪作弊的考生,一律形成书面材料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对涉事有关人员进行倒查追责。
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在考点明显位置设立举报箱,及时公布举报电话,密切关注网络舆情,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考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