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公布第二批山东省绿色学校名单的通知》(鲁教后勤字〔2021〕3号),山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集团8所学校获评第二批“山东省绿色学校”,截至目前,集团共有10所学校获得“山东省绿色学校”称号。
2021年9月,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山东省绿色学校创建行动实施方案》,旨在推动山东学校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形成崇尚生态文明的良好风尚,共建美丽山东。
山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集团始终倡导绿色发展理念,将绿色学校创建工作纳入各学校发展规划,教育引导师生不断强化节约环保意识,鼓励和支持师生积极组织参与丰富多彩的校内外绿色主题宣传和实践活动,增强绿色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在校园基础设施建设中积极采用节能环保、绿色低碳产品,推进绿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不懈努力,10所学校获评“山东省绿色学校”,绿色学校创建工作成效显著。
此次获评“山东省绿色学校”,是集团校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一项重要成果。山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集团将以此为契机,厚植绿色发展理念,不断提升“绿色学校”创建成效,走出绿色发展与环境育人有机结合的新路子,着力培育具有生态文明素养的时代新人。
山东省绿色学校公示名单
(第一批)
1.青岛市即墨区山师实验学校
2.胶州市瑞华小学
山东省绿色学校公示名单
(第二批)
1.山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建大校区
2.山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师大校区
3.山东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4.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5.济宁市北湖冠鲁小学
6.济宁市北湖中学
7.潍坊经济区英才学校
8.菏泽高新区实验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