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教育局等4部门发布关于做好小学生寒假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区(市)教体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决策部署,妥善解决部分家庭小学生寒假“看护难”问题,为学生健康成长提供更好的社会公共服务,营造全社会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引导和帮助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快乐、有意义的寒假,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9部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假期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22〕1号)精神,我市决定在小学开展寒假托管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托管服务对象寒假托管服务主要面向小学有需求的家庭和学生,由家长学生自愿选择,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也不允许动员不参加。 二、托管服务时间 2022年寒假小学托管服务时间为1月17日至1月30日(不含非工作日),每天8:30-17:30,各区市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要坚持需求导向和“一校一案”原则,周密制定托管服务方案,为学生家长提供灵活方便的服务。托管服务期间,对自行安排午餐确有困难的小学生,学校要协助提供午餐服务(费用由学生自理)。 三、托管服务内容 (一)做好学习指导答疑。小学生寒假托管服务以看护为主,组织学生利用一定时间自主做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辅导帮助,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但不得组织集体补课,不得讲授新课。 (二)科学安排文体活动。开展小学生寒假托管服务的学校应开放教室、图书馆、阅览室、运动场馆等资源设施,在做好看护的同时,供学生开展自主阅读,对接青岛市“十个一”项目行动计划,合理组织提供一些集体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科技教育等服务,每天文体活动时间应不少于1小时。有条件的区市和学校在托管服务中,可以利用社会教育资源,组织开展参观、研学实践等校外活动。 (三)统筹用好线上优质教育服务资源。开展小学生寒假托管服务的学校,要利用国家和省市及各区市教育教学资源平台以及学校网络平台,免费向学生提供高质量专题教育资源和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学习资源,引导学生用好免费线上优质教育资源,高品质开展包括学习方法指导、在线答疑、读书赏析、线上读书沙龙、互动交流、在线参观博物馆、观看教育影视片等丰富多彩的线上活动。 (四)支持开放校园。寒假期间,学校要主动开放校园,接受学生到校参加活动。教育行政部门要提前摸底参与学生数量,结合实际统筹确定开放的学校,参与人数较少的可按照相对就近原则适当集中。 四、加强组织保障 (一)科学制定托管服务方案。各学校要围绕托管服务时间、服务内容、资源支撑、安全管理、激励机制等,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要求,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托管服务方案要提前广而告之学生和家长,接受学生自愿报名。 (二)做好经费保障。小学生各个寒假托管班的班额以40人左右为宜,各学校根据参加托管学生人数,可合理安排托管班级。要配置适量的教师、志愿者和管理人员。服务收费坚持“公益、普惠”原则,适当收取费用,收费标准为不超过每人24元/天(不含中餐费),专款专用,家庭困难的学生可适当减免。引进优质校外教育资源提供有偿服务,按此标准执行。各区市教育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做好寒假托管服务收费管理工作。 (三)做好师资保障。各区市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引导和鼓励教师志愿参与学生寒假托管服务,不得强制。要统筹合理安排教师志愿参与托管服务的时间,对志愿参与的教师给予适当补助,保障教师权益。积极吸纳大学生志愿者、退休教师、社会专业人士等参与学校托管服务。 (四)做好安全保障。开展小学生寒假托管服务的学校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参与托管服务人员安全责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消除托管场地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各区市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切实加强托管服务学校安全保卫、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管理,以发放《致家长一封信》、签订《托管协议》等方式指导家长配合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五)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展小学生寒假托管服务的学校要有针对性制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一日三检”、因病缺课、病因追踪等工作制度。师生员工(含托管人员)以家庭为单位做好行动轨迹和接触史摸排,落实“应检尽检”人员核酸检测、每周5%在校师生员工(含托管人员、到校参加活动人员)核酸检测抽测等工作。校园实行相对封闭管理,入校一律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绿码;外来人员非必要不入校,确需入校的要查验身份、实名登记,严格“测温+健康绿码”,全程佩戴口罩。做好教室、食堂等重点场所通风消毒,精准落实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六)做好宣传引导。精准把握寒假托管服务政策要求,做好寒假托管服务政策的解读和正面宣传引导,积极引导家长关心重视孩子寒假生活,尽量抽出一定时间,加强亲子陪伴、交流互动,使孩子的寒假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争取社会、家长、教职工的理解,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促进课后服务和假期托管工作的顺利开展。青岛市教育局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2日(来源:青岛市教育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