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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艺术学院与中国艺术研究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来源: 文化视界 2021-10-24 09:50:10
  10月22日,山东艺术学院、中国艺术研究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山东艺术学院长清校区举行。

山东艺术学院与中国艺术研究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金秋时节,硕果累累。10月22日,山东艺术学院、中国艺术研究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山东艺术学院济南长清校区举行。中国艺术研究院院长、中国工艺美术馆馆长、国家文化公园专家咨询委员会总协调人韩子勇,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党委书记孙亚平、《文艺研究》杂志社主编金宁、办公室副主任王冠、科研管理处副处长陈曦、期刊管理处负责人吕晓明、创作管理处副处长杨明刚、交流合作处一级美术师刘波、办公室干部李勃,山东艺术学院党委书记王洪禹、院长徐青峰、党委副书记孔祥华、副院长杨西国、纪委书记胡凤莹、党委委员苏茂兴等出席签约仪式,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负责人以及优秀学生代表参加签约仪式。签约仪式由孔祥华主持。

山东艺术学院与中国艺术研究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王洪禹在致辞中对中国艺术研究院各位领导、专家表示诚挚欢迎和衷心感谢,对双方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助力新时代艺术事业发展表示热烈祝贺,并介绍了山东艺术学院的办学历史、办学成就和近年来事业发展情况。他指出,学校与中国艺术研究院的战略合作,将为学校加快内涵发展、提升办学水平提供更为广阔的平台,注入新的动力。双方将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加强合作、共同发展,突出重点、深入对接的原则,在艺术人才培养、艺术创作研究和文化交流合作等领域开展广泛合作。中国艺术研究院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创作研究等方面对山东艺术学院进行总体指导。山东艺术学院根据合作需求加大不同要素投入,为相应合作提供必要的基础条件。他强调,学校将抓住合作机遇,深化改革创新,强化办学特色,坚定不移地走以提升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高质量发展道路,牢固树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努力培养和造就更多的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精神的优秀艺术人才,为山东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山东艺术学院与中国艺术研究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韩子勇在致辞中介绍了中国艺术研究院的发展历程、机构设置、艺术研究与创作及专业建设情况。他表示,中国艺术研究院将立足艺术研究、艺术教育、艺术创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文化艺术智库“五位一体”发展格局,持续加强与山东艺术学院的战略合作关系,为国家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积极贡献力量。他希望双方充分发挥人才、资源等优势,遵循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在艺术人才培养、艺术创作研究、文化交流合作等方面,以学科专业为抓手,以实质性合作项目为纽带,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强化协同育人、协同攻关,确保双方合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山东艺术学院与中国艺术研究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在热烈的掌声中,韩子勇、徐青峰分别代表中国艺术研究院和山东艺术学院正式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山东艺术学院与中国艺术研究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徐青峰向中国艺术研究院赠送了水墨画作品“蔡元培先生肖像”,韩子勇向山东艺术学院赠送了著作《黄河、长城、大运河、长征论纲》。

  协议签署前,双方围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及合作事宜进行了座谈交流。中国艺术研究院一行与山东艺术学院党办院办、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教务处、艺术实践与创作处、科研处、研究生处、国际交流合作处、《齐鲁艺苑》编辑部、艺术研究院等部门负责同志,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艺术实践与创作、期刊建设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

山东艺术学院与中国艺术研究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山东艺术学院与中国艺术研究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将进一步深化双方在高层次艺术人才联合培养、高质量艺术创作成果产出、高水平学术期刊建设等方面的合作,对于构建开放共享、融合发展的办学治校体制机制,推动学校特色发展、内涵式发展、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 责任编辑:于冬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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