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吉利汽车在其官方微信上发布声明称,关于近日媒体报道吉利汽车与中航工业“运-20”一事,报道中所指的大飞机形象非“运-20”。
吉利汽车声明截图
声明称,上海奥岱广告有限公司承接制作了以大飞机形象为装载背景的宣传视频,片中涉及的大飞机素材非“运-20”飞机,是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的正版图像版权素材,属于正当的版权使用范围。目前吉利汽车的官方账号已将相关涉及“运-20”的营销内容删除。
“运-20”
吉利汽车在声明中表示,网上出现的吉利豪越与“运-20”的关联内容,非吉利官方行为。但吉利汽车在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等平台上使用网友内容进行了单次转发,造成吉利豪越与“运-20”合作的误会,对此深表歉意,在与中航工业文化中心沟通后第一时间进行了删除处理。
同时,为了证明使用正规渠道购买的正版图像版权素材,吉利还向媒体提供了一份由上海绝优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出具的“版权证明书”,确认吉利所使用的“大飞机形象”,是按照版权素材格式并遵守图片报价单中规定使用版权素材。
此前,网上流传着一份署名为“中国航空工业文化中心”的《关于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的通知函》。函中内容显示,2020年3月和7月,吉利汽车为推广“吉利豪越”品牌汽车时,在未经中航工业文化中心和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授权,也未开展联名合作的情况下,违规使用了“运-20”飞机形象。
吉利汽车广告
通知函称,吉利汽车擅自使用“运-20”商标及外观形象,既侵犯了中国航空工业集团的合法权益,又误导消费者,属于虚假宣传。中航工业文化中心因此函告吉利汽车,要求立即停止侵权并官方道歉。
据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介绍,作为中国自主研制的首款大运飞机,“运-20”于2013年1月26日14时实现首飞,标志着中国成功跻身于世界上少数几个能自主研制大型飞机的国家之列。2016年7月6日,“运-20”正式在人民解放军空军某部列装。2017年7月30日,“运-20”亮相建军90周年阅兵。(封聪颖)
事件回顾:
中航工业中心发现,今年3月和7月,吉利汽车在吉利豪越的广告宣传中,未经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和中国航空工业文化中心授权,擅自使用“运20”军用大型运输机形象及其商标,并联合部分自媒体账号在各新媒体平台刊登具有误导性的内容,进行虚假宣传,侵犯了中国航空工业集团的合法权益。
中航工业中心函告吉利汽车品牌公关部:(1)立即停止所有侵权载体的传播,并删除所有载体的内容;(2)向航空工业道歉,对外澄清吉利豪越品牌与运20并无联名宣传关系,同时在吉利官方媒体平台发布。
从网上流传截图显示,吉利汽车官方号曾在4月发布的推文文案中提及“运-20”,同时吉利还使用了“运-20变身大豪越”这样的文字描述。
7月20日记者向中国航空工业文化中心相关负责人求证,对方表示,目前公司从4月初积极与吉利汽车沟通此事,已经付出了很多的人力和时间精力成本,造成的负面影响损失现在在评估中,“如果此事件进入到诉讼阶段,那应该就属于中国重点军事装备知识产权第一案了。”
在吉利汽车7月22日的官方声明中澄清,宣传内容非“运20”飞机,所涉侵权行为系转发网友内容,已删除处理。
有消息称,经过沟通,目前双方已消除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