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专栏显示,山东及时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被罚,原因为“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或者网约车运输证的车辆从事运营”。
处罚信息显示,及时雨汽车济南分公司涉嫌违反了《济南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根据《济南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处罚机关为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370100202400093。
记者于信用中国查询到,2024年1月17日,该公司已因同样的原因——“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或者网约车运输证的车辆从事运营”被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罚款1万元。在2023年10月31日,该公司因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被济南市章丘区城乡交通运输局罚款0.5万元。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山东及时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注册资本1607.3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苏毅政,经营范围包括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代驾服务;汽车销售;外卖递送服务等。
(来源:齐鲁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