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上午10点30分,新开通的济青高速公路上,山东高速交警总队一支队历城一大队民警在巡逻中,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G8****的白色货车,在高速路的第二车道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民警固定证据后,将其引导至收费站进行处罚,处罚标准为记3分罚款100元。
济青北线开通后实行分车道管理,最高限速为120km/h,不同的车道限速不同。单向4条行车道,从左至右依次为小客车道、客车道、客货车道、客货车道。小型客车四条车道均可行驶,客车第二、三、四条车道均可行驶,货车(包括轻型货车)只能走第三、四条车道。按照空中交通标志的指示,左边2个车道不允许货车行驶。
新济青北线开通以来,有很多车主驾驶时不观察空中交通标志,不知道开通后的济青北线该怎么走,特别是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交通违法行为明显上升。针对这种情况,山东高速交警总队一支队历城一大队采取多项措施,对高速公路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民警在巡逻中发现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车辆后,先通过拍照固定证据,随后引导车辆到最近的收费站或者服务区接受处罚,并对驾驶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消除安全隐患。
山东高速交警提醒,开车走济青高速公路,请务必按照当前车道的指示标识行驶,不超速、不低速行驶。请各位驾驶员根据车辆类型按照规定车辆和速度行驶,货车占用左侧两条车道行驶的,属于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将面临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记者从山东高速交警总队一支队历城一大队获悉,开通以来,共查处上述乱道行驶违法行为161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