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艺术 > 正文

聚焦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孔维克“两会”提案实录:(1)恢复和提振会展经济的建议 (2)健全儿童保护制度遏制虐童行为

来源: 文化视界 2020-05-24 09:30:47
  民革中央委员、民革中央画院院长、山东省中国画学会会长、山东画院院长孔维克,今年两会,孔维克委员又提交了15个提案,涉及行业广泛,尤其关注“抗疫防疫”领城。现将提案分期发表,希望得到大家的关注并提出宝贵意见。

  【编者按】民革中央委员、民革中央画院院长、山东省中国画学会会长、山东画院院长孔维克,参加全国政协会议已经有两届了。作为人民政协委员,他不仅关心国家的文化事业发展,同时也对社会各界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广泛调研,形成可行性提案,提交大会。有许多提案都得到有效的落实或国家制定相关政策时参照。《关于保护三孔提案》、《关于全面放开二胎的提案》、《关于在全国设立孔子学堂的提案》等等。今年两会,孔维克委员又提交了15个提案,涉及行业广泛,尤其关注“抗疫防疫”领城。现将提案分期发表,希望得到大家的关注并提出宝贵意见。

聚焦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孔维克“两会”提案实录:(1)恢复和提振会展经济的建议 (2)健全儿童保护制度遏制虐童行为

  关于恢复和提振我国会展经济的建议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当前中国人民健康、社会生活和各产业都产生了严重影响。以人员流动与集结为主要特征的会展业,首当其冲,成为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重灾区。根据目前全国各地发布的通告来看,7月底前的大型会议及各类展会延期或停办基本上已成定局,后续举办的时间也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而定。

  当前,全国会展业按下“暂停键”,进入冰封期。经过调研发现,我国会展业当前普遍面临以下问题和困难。

  一、主要问题

  (一)企业正常运行受阻,经济损失巨大。由于疫情肆虐和抗击疫情所采取的各项举措,各类会议会展活动全部停办或推迟举办,会展企业运营陷于停滞,收入减少,租金、水电、人员工资等费用支出依旧。在订单业务减少等情况下,会展项目前期投入(资金、人员、设备、广告、市场营销等)血本无归,延期展会需要重新投入,取消展会则需要退还展位费用等,更是损失惨重。同时,因加强防疫措施、线上办公等造成企业经营成本上涨;部分企业在银行还贷方面受到影响。

聚焦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孔维克“两会”提案实录:(1)恢复和提振会展经济的建议 (2)健全儿童保护制度遏制虐童行为

  (二)企业资金缺口大,资金链面临断裂风险。企业收入变少或基本没有任何收入,税费租金压力仍然存在,多方面的压力给企业造成了巨大的资金缺口,资金流断线成为业界企业普遍担忧的问题。

  (三)展馆调档压力大。调研发现,目前延期的展会大部分均未确认档期,需要与展馆进行协商。但大部分企业均表示希望能调至8-10月份,届时,将出现同类型展会扎堆、竞争压力大等问题。8月至11月本来就是全国会议会展的高峰期,疫情影响使这种现象更为明显,会展业面临着不得已的冲突和考验。

  (四)行业短期内很难恢复信心。对疫情的不确定性容易造成参展商和观众的恐慌心理,会展行业恢复信心将面临着时间的考验。

  (五)展会延期后停办风险增加。展会数量断崖式缩减,对会议会展企业造成沉重的打击。疫情一旦结束,艰难生存下来的会展相关企业抬高价格以弥补疫情造成的损失将不可避免。

聚焦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孔维克“两会”提案实录:(1)恢复和提振会展经济的建议 (2)健全儿童保护制度遏制虐童行为

  二、具体建议

  一是出台会展企业资金扶持政策。建议国家加大会展行业全年的资金扶持力度,设立疫情特别扶持资金,国务院要求各省、市对会展企业、会展项目建档和评级,形成有效管理和监督;制定展会延期停办补贴计划,确保对主办方的经营信心,保证延期后的展会高质量完成。增加会展企业线上、线下技术投入的资金支持,国家制定有效的资金链扶持和补助政策,尤其加大对二三线城市会展的扶持力度,更要鼓励和推动新兴会展城市会展业的发展。

  二是对内贸和外贸会展区分对待。在国外疫情尚不稳定的情况下,如何让内贸展和外贸展有机结合,转化资源和客户,推动内贸展的强势发展,是当前我国会展业面临的重大课题。建议商务部门、发改委、经贸系统等部门,加大政策扶持和产业推广,尤其对二三线城市区域内的内贸展会更应提前放开,用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性展会推动全国展会的复苏和发展。

  三是发挥主管行业职能,促进会展业回暖。建议政府号召各行业主管部门支持和积极组织各类商贸会展活动,助推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强化会展企业服务功能,形成产业共赢的局面。

  四是做好疫情防控,提升会展场所配套能力。建议政府发挥其监督和指导功能,一方面提升会展场所的安检、配套、接待能力。另一方面,在顾全会展大局上,合理调整档期和减免场租,为会展复苏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聚焦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孔维克“两会”提案实录:(1)恢复和提振会展经济的建议 (2)健全儿童保护制度遏制虐童行为

  关于健全儿童保护制度遏制虐童行为的建议

  我国0-17周岁人口约2.7亿,占全国人口19.7%;研究显示,虐童行为发生率较高,如南京虐童案、上海携程亲子园虐童案等,亟待关注。

  一、何谓“虐童”及我国虐童行为现状

  根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儿童指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虐童”指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职责的家庭或非家庭成员对未成年人实施的身体、精神、性虐待及情感忽视的行为。

  (一)多类型的虐童行为并存。有学者对某地435名儿童进行儿童期虐待问卷调查,发现儿童情感、躯体、性虐待和情感忽视发生率分别为45.1%、32.4%、25.5%、99.5%,显示数种儿童期虐待类型并存。

  (二)教师虐童行为发生率较高。有学者对528名大中专学生儿童期教师体罚经历回顾性调查显示,57.6%学生报告16岁前历过至少1次来自学校教师的下列体罚:非身体接触性体罚(53.4%)、挨打(19.9%)、限制活动(0.2%);儿童期被教师体罚的发生率相对较高。

  (三)特殊情况下儿童情感忽视问题明显。学者调研数据表明,我国无人陪伴、监护独居留守儿童达205.7万;全国近60万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相当部分得不到照顾;每年受救助流浪儿童的人次超过15万;上述儿童情感忽视问题较为凸出。

  简言之,我国虐童事件多发,形势不容乐观,亟待采取有效措施。

聚焦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孔维克“两会”提案实录:(1)恢复和提振会展经济的建议 (2)健全儿童保护制度遏制虐童行为

  二、我国虐童问题成因分析

  (一)虐童行为强制报告制度缺失。虽然《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规定有关人员应承担对儿童虐待行为报告义务,但缺乏报告制度具体措施及义务违反惩罚措施;缺乏对报告人保护规定及对报告人无恶意报告失误的豁免规定。

  (二)专门组织机构和专门系统缺失。国外经验表明,预防和处理虐童的专门组织机构及系统监测识别报告体系对规制虐童行为十分必要,但我国无此类组织,未形成系统的监测识别报告体系。

  (三)监护人资格撤销制度不完善,儿童收养和寄养制度不合理。虐待被监护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资格撤销制度曾一度形同虚设,虽2015年后有所改观,但制度本身存在许多问题。现有儿童收养、寄养制度规定僵化、脱离实际,缺乏对受虐儿童收养或者寄养制度安排,不能满足对受虐儿童保护的需要。

聚焦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孔维克“两会”提案实录:(1)恢复和提振会展经济的建议 (2)健全儿童保护制度遏制虐童行为

  三、健全儿童保护制度、遏制虐童行为的建议

  (一)建立虐童行为举报制度。借《未成年人保护法》大修契机,完善立法,规定设立虐童行为举报制度,明确举报主体范围、对象、条件、时限、内容、受理机关,明确对举报人的保护措施和对知情不报的惩罚措施。

  (二)建立、完善虐童行为调查和处理制度。有关部门接虐童行为举报后,应交专门组织机构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由专业机构决定处理措施及是否进入诉讼程序。可先由民政部门试点,逐步组建相对独立的社团组织承担该项工作。

  (三)建立、完善受虐儿童国家监护制度。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建立受虐儿童国家监护制度,明确行使监护权的责任主体(一般为民政部门)、程序、主要内容、法律责任,明确恢复监护人监护资格条件及程序等。

  (四)设立针对实施“虐童”行为的特定职业人员从业禁止制度。幼儿教师、中小学教师等从事特定职业人员,如对儿童实施虐待行为,可适用从业禁止的规定,剥夺一定期限甚至终身从事此类职业资格,使其丧失再行“虐童”机会。

[ 责任编辑: ]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