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儒释道思想虽然观念形态各不相同,但在春秋之后的两千五百多年中,对中国画艺术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中国画的创作理论和实践也正是在此基础上展开并不断向前延续和发展。其内涵的核心,是把个性化的艺术创作置于宇宙自然大规律的“天道”之中,不仅形成了艺术创作与天道自然相统一的宇宙观,形成了艺术表现与完善人格相统一的创作观,又在历代艺术家的创作实践基础上逐步建构起思维宏阔的中国画美学体系,在创作的终极意义上反映了传统人文思想的本质和东方哲学意蕴,使中国画创作的整体实现过程,变成为一种真实不虚的文化再现和文化修炼。
本文分上中下三篇,通过纲要式地分析儒家的“理观”、释家的“心观”和道家的“道观”三种主要传统哲学思想对中国画在艺术功能、创作观念及表现方式等方面的影响,旨在揭示中国画的文化属性,提高对中国画的认知水平和创作觉悟。
上篇
儒家:讲“理观”
儒家以伦理道德为核心哲学
其“理观”体现在艺术的功能上
主要包括:
教化伦常的观念
穷理尽性的观念
儒家的教化伦常观念,核心反映的是在中国宗法等级制度基础上,建立一种秩序。孔子“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的人生理想中即可明显地见出儒家对于艺术的态度,志“道”、据“德”、依“仁”之后才是“艺”,“艺”“游”于何处,游于“道”“德”“仁”之间,“艺”的秩序同样应该遵守儒家的教化伦常。在儒家理论那里,艺术活动不是人们竭力追求的人生理想,而是为了完善人格和愉悦性情而采用的一种方式。
东晋 顾恺之《女史箴图》(摹本局部)
《左传》最早提出绘事要“使民知神奸”。汉末王延寿也指出文艺的功能是“恶以惩戒,善以示后”。
东晋 顾恺之《列女图》(摹本局部)
唐代张彦远《历代名画记》提出了“夫画者,成教化,助人伦”的“理观”。又言绘画:“与六籍同功,四时并运。”
唐 阎立本《步辇图》
在儒家看来,只有“与六籍同功,四时并运”,绘画的功能才能达到“中和”的至善境界。《礼记•中庸》曰:“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唐 阎立本《历代帝王图》(局部)
穷理尽性原意指彻底穷究天下万事万物的道理,洞彻了解人的本质天性及后天秉性。《易•说卦》曰:“穷理尽性,以至于命。”《礼记•中庸》曰:“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下之化育。可以赞天下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
唐 李思训《御苑采莲图卷》(局部)
性在天地间谓理,命指物质形体方面的气、元气。在艺术创作上,先贤一直是把生命的认知与艺术表现视为一个整体,以艺术语言来诠释自然生命大道与社会伦理的协和。协和万法,伦常乃安;穷理尽性,天地可参。
唐 张萱《捣练图》(局部)
所以,西晋的文论家陆机直言:“丹青之兴,比雅颂之述作。”唐代孔颖达曾疏:“雅以施正道,颂以赞成功,若听其声,则淫邪不入,故志意得广焉。”艺术要合于礼制和社会秩序。
唐 周昉《簪花仕女图》
南齐谢赫更视绘事可以:“穷理尽性,事绝言象。”既发实物之情,又明事物之理。画史至宋苏轼,其讲“常理”,仍是强调艺术的功能,把表现事物的规律、参天地大法,作为目的。
北宋 赵佶《文会图》
“理观”是儒家影响后世艺术的核心观念,其宗旨是“入世”,强调艺术的社会功能,强调“穷理尽性,事绝言象。”在艺术表现上重“神似”,其以“写实主义”为主要表现手法,是“以形写神”表现“他我”的“神品”。
北宋 苏汉臣《货郎图》
人物画是儒家思想的重要表征,体现了社会时代精神与人格道德的统一。(李毅峰)
清 乾隆《平定台湾战图》
蒋兆和《流民图》(局部)(来源:毅峰说)
艺术家简介
李毅峰,著名画家、学者。1964年生于天津,就读于南开大学、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画艺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文物学会会员、中央文史研究馆书画院研究员、中华诗词学会会员。第十二届、十三届全国美展评委、国家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艺术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类别行业评审专家。天津美术家协会副主席、天津人民美术出版社总编辑。出版十余部个人画集及"毅峰说“等百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