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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山东金宝集团旗下潍坊金宝融资担保公司再被执行

来源: 文化视界 2022-08-11 09:37:56
  2018年至2022年间,潍坊金宝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曾十余次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被列为被执行人,仅2020年10月期间就被列为被执行人3次。

8月9日,记者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了解到,近日,山东金宝集团旗下潍坊金宝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被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527811元。新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于8月10日开庭。

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山东金宝集团旗下潍坊金宝融资担保公司再被执行

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2018年至2022年间,潍坊金宝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曾用名:潍坊金宝担保有限公司)曾十余次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被列为被执行人,仅2020年10月期间就被列为被执行人3次。

2020年10月19日,因与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鲁0705民初378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潍坊金宝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潍坊金宝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被裁定冻结或扣划银行存款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相应价值的财产(案号为(2020)鲁0705执1577号)。

因与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鲁0705民初379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潍坊金宝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潍坊金宝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被裁定冻结或扣划银行存款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相应价值的财产。

因与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鲁0705民初378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潍坊金宝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潍坊金宝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被裁定冻结或扣划银行存款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相应价值的财产(案号为(2020)鲁0705执1608号)。

2019年4月28日,因与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的合同纠纷一案,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鲁0705民初26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潍坊金宝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潍坊金宝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被裁定冻结或扣划银行存款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相应价值的财产。

记者从公开信息了解到,潍坊金宝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于2008年05月06日成立,山东金宝集团成员,是一家以从事货币金融服务为主的企业。经营范围包括根据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核定的业务范围在潍坊市市区内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等。

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山东金宝集团旗下潍坊金宝融资担保公司再被执行

据天眼查公开信息,近日潍坊金宝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新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开庭日期为8月10日,原告/上诉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被告/被上诉人为于永涛、潍坊金宝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来源:综合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天眼查等)

[ 责任编辑:王若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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