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制作客户告知书、编制虚假业务资料……青岛嘉华保险济宁分公司被罚11.2万元,负责人被追责

2025-04-25 07:57 阅读量:12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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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济宁监管分局发布两则行政处罚决定,涉及青岛嘉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

济金罚决字〔2025〕9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青岛嘉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因未按规定制作客户告知书、编制虚假业务资料、未开立独立的佣金收取账户、未按规定开展从业人员培训的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济宁监管分局处以警告并罚款11.2万元。

济金罚决字〔2025〕10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李宣战(时任青岛嘉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因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济宁监管分局处以警告并罚款2.2万元。

(来源:信网)


[ 责任编辑:徐智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