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山东利津农村商业银行被处罚款250000元

2025-04-23 08:30 阅读量:7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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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被处罚款250000元。

王某斐(时任山东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对山东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法行为负有责任,罚款15000元。

山东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山东科达集团成员,位于山东省东营市,是一家以从事货币金融服务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24472万人民币,超过了98%的山东省同行,实缴资本23214.7809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玉明。

(来源:海右观澜)


[ 责任编辑:张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