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泰安泰山创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被罚214万余元

2025-03-04 14:07 阅读量:12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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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泰安泰山创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所属泰安高新区汶河产业园110KV变电站及电力线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生态环境部门批准,擅自开工建设。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经研究决定,对泰安泰山创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处以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贰佰壹拾肆万壹仟叁佰叁拾叁元整(¥2141333.00)。

泰安泰山创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泰安开发区泰山创业成员,位于山东省泰安市,是一家以从事房屋建筑业为主的企业。泰安泰山创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由泰安开发区泰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控股,实际控制人为泰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来源:今日头条@海右观澜)

[ 责任编辑:孙秀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