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济历城)市监价处罚〔2022〕7号,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华山街道西杨家庄村民委员会涉嫌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电力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的规定。
济南市历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规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34714.45元。
资料显示,济南市历城区华山街道西杨家庄村民委员会注册地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华山街道西杨家庄村,法定代表人为杨惠新,对外投资2家公司。(来源:一点资讯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