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分户计量,就是按住户用热量多少来收取暖费,有利于避免热量浪费。《潍坊市供热条例》中明确“用户具备分户用热计量条件的,供热企业应当按照用热量收费,在采暖期结束后两个月内结清费用并公示”,但实际上,有部分小区明明安装了用热计量表,却仍旧向业主按照面积收费。10月27日,潍坊市高新区歌尔绿城的伏先生向记者反映,今年是他入住该小区后的第三个取暖季,家中明明安装着计量表却一直按照面积交取暖费,“去年供热公司说设备有问题,需要调试一年,承诺今年能用,但今年又黄了”。
四个供暖季一次都没用,“新表”放成“旧表”
当天上午,记者来到歌尔绿城小区,不少居民证实了这个情况。“我是2019年住进这个小区的,到今年冬天已经是第四个供暖季了,一直是按照面积交取暖费。”业主李女士说,当初交房的时候,已经安装好用了热计量表,但是到目前从未使用过,她的房子是141平方,每年按照面积交3000多元取暖费,没法享受“退费”。李女士说,自己老家是菏泽的,每年春节期间会回老家住一段时间,这期间完全可以关掉暖气,节约一部分费用。
在伏先生所住单元楼道里,记者看到他家安装的是“URT型超声波式计量表”,显示的制造时间是:2017年12月。“我是2020年入住的,今年是第三个取暖季,前两年我们一直在提诉求,希望能使用计量表,但是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伏先生说,负责给他们小区供暖的是泰和热力有限公司,去年给他的答复是用热计量表有问题,需要调试一年,今年就可以使用了,但实际上今年情况依旧没有改观,还是按照面积交取暖费。
伏先生告诉记者,歌尔绿城小区比较大,细分成几个“园”,他住在桂花园,据他所知,业主们在交房时开发商都已经给安装了用热计量表,都具备分户用热计量的条件。“但是热力公司给我的回复是,计量表不是他们安装的所以无法使用,而且因为长期没有维护有所损坏。”付先生认为,业主们当初购房时,房款里已经包含了计量表的安装费,如果表不合格没法用,那房子是如何通过验收的?如果表没有问题,只是因为长期无人维护而没法使用,那热力公司应该承担起责任。“一年之中供暖期只有四个月,剩下的八个月为什么不来维护维修?安装了用热计量表却没法正常使用,对我们业主来说太不公平。”伏先生说,按照面积交取暖费一共是3800多元,平时他和妻子上班,白天家中没人完全可以将暖气关小节省一部分费用,但是现在却白白多交钱。
主管部门:部分计量设施长期无维护,热价机制有缺陷
这个小区的业主遇到的供暖糟心事不仅这一桩,家有阁楼的业主更是有苦难言。“当初买房的时候阁楼是送的,在房产证上不体现面积,售楼人员承诺,将来物业费和供暖费都是按照房产证的建筑面积收取,也就是说,阁楼是不用交物业费和取暖费的。”74岁业主李老太太说,前两年供暖季时的确按照这个约定做的,但是今年突然就变了,阁楼也要按比例交取暖费。“目前阁楼的取暖收费标准还没确定,所以我们家的取暖费到现在还没交上,11月份就要供暖了,太急人了。”李老太太说,眼看就要供暖了,潍坊的发改部门却在这个节骨眼上征求意见要收取阁楼供暖费,实在有些不近人情,“我和老伴年纪都大了,特别怕冷,一旦降温我们该怎么办?”
伏先生说,业主们对于无法使用计量表的意见很大,多次向主管部门反映此事,几天前,潍坊市高新区城市管理中心出具了一份“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针对“阁楼也需要收取取暖费”这一问题,回复意见是:阁楼、地下室既然不在房产证标明的建筑面积范围之内,如对阁楼、地下室有供热需求,就需要供暖企业为其输送“热量”,就必然会产生“热量损耗”,从供热服务角度来看,阁楼业主如用热就实际接受了供热服务。因此从公平原则、诚实守信、等价有偿,以及“谁用热,谁付费”角度来看,供热公司提供了供热服务,阁楼、地下室用户如接受了供热,承担相应的费用是合情、合理的。
针对“无法使用计量表供热收费”这一问题,回复意见是:供热分户计量设施存在的问题主要有热量表长期无维护,大部分已超检定有效期;户表线缆及单元通讯线缆未敷设;未安装数据传输系统;部分户表温度探头未安装,表计管段未保温;部分表计缺失损坏等问题,无法正常使用。同时,由于当前潍坊市中心城区现行的居民分户计量“两部制”热价机制存在缺陷,暂不具备全面推广使用条件。当前,高新区已多渠道向市城管、发改等有关部门反馈分户计量供热价格缺陷问题。
泰和热力:整个小区供热率不达标,详细情况无法答复
对于不能使用计量表的原因,泰和热力有限公司还有另外一套解释。10月28日,记者以市民身份电话咨询了泰和热力,工作人员回复称:根据供热条例规定,供热率需要在百分之四十以上,歌尔绿城目前的供热户数不达标。“歌尔绿城很大,除了桂花园以外,还有玫瑰园、观云里等,虽然桂花园的供热率够了,但是整个小区综合看来是达不到标准的。”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小区是用一个泵站,入住率不够,热损耗就会很大。
那么小区总共有多少户?目前已经入住多少户?现在入住率是多少?对于这些问题,工作人员表示“应该是不够”、“我们没有权限去查这些东西”。因为无法详细解答这个问题,工作人员最终表示“等等吧,再等等吧”。
对于泰和热力工作人员的答复,业主们并不买账。“这个入住率是怎么测算出来的?以什么为基数测算的?我们小区一直在扩建,按照他们这种说法,岂不是会一直拉低入住率?”业主们对于热力公司的解释十分不认可,认为没有数据依据的“入住率低”只是一个借口,实在缺乏诚意。
那么,是否真如泰和热力工作人员解释的那样,入住率不够就不能使用计量表呢,记者通过查询《潍坊市供热条例》,发现答案是否定的。《潍坊市供热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三章“供热用热管理”第十九条明确,对已具备供热条件的住宅小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供热企业应当供热:(一)建筑节能达到百分之五十的,申请用热户数达到小区总户数百分之四十以上的;(二)建筑节能达不到百分之五十的,申请用热户数达到小区总户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也就是说,《潍坊市供热条例》中提及的“用热户数”和“总户数”之间的百分比,是能否供暖的先决条件,而非能否使用用热计量表的先决条件。此外,条例中第三章第十七条还明确:“用户具备分户用热计量条件的,供热企业应当按照用热量收费,在采暖期结束后两个月内结清费用并公示;不具备分户用热计量条件的,按照供热面积收费”。(来源:齐鲁壹点 王佳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