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7日,青岛即墨蓝城玉蘭公馆工地发生坠落事故致一人死亡,事故涉瞒报,2021年12月被有关部门核查发现。10月13日处罚结果出来了:青岛水集建筑有限公司作为施工单位被罚39万元。
有点不太理解,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工地出了安全事故没报安监局属于瞒报行为,应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同样的瞒报一人死亡事故,济南至高青高速公路工程工地的施工方山东墨棠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被罚150万元,章丘碧桂园凤凰城项目的施工方天元建设集团被罚100万,都是今年5月做出的处罚。
是有什么特殊情况吗?
(来源:浮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