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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丨济宁市民反映太白湖执法局联合开发物业公司执法不当,官方回应

来源: 文化视界 2022-09-24 15:31:29
  太白湖执法局联合开发物业公司拆除小区公共围墙和生产道路,认为不合理。

有济宁市民反映:

我是荷韵花园小区业主,太白湖执法局联合开发物业公司拆除小区公共围墙和生产道路,认为不合理,虽然围墙是临时建筑,但它是小区安全生活的保障,试问执法部门考虑过拆除后给我们业主带来的安全隐患了吗?希望执法部门考虑实际情况,从实际需求出发处理问题,不能盲目任性执法,希望不要重蹈榆林卖菜过罚不当事件问题的发生。

济宁太白湖新区管委会调查核实后回复: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太白湖新区管委会 [2022-09-23 09:55:16]回复如下:

您好!针对荷韵花园3-4号楼之间临时超期围挡,该临时围挡于2019年5月10日取得相关规划许可,有效期1年,开发企业分别于2020年2021年申请延期两次,根据《济宁市临时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办法》,临时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两年。确需延期使用的,应当在使用期满三十日前向城乡规划审批部门申请延期使用手续,延期不得超过两次,每次延期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一年。荷韵花园3-4号临时围挡已无法办理延期许可面临拆除。在该围挡超期至下达执法文书期间,执法分局接到投诉多达十余件,执法大队已考虑到小区围挡是社会安定及抗击疫情的重要保障,并多次回复要求拆除围挡的反映人:如围挡被拆除后势必会造成荷韵花园进出人员混乱无安全保障,现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故暂缓拆除计划。太白湖新区执法三大队于8月17日向京和房地产有限公司下达执法文书,责令其立即对荷韵花园园区内超期围挡自行进行拆除并采取补救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8月24日开发企业工作人员在对超期围挡拆除期间受到荷韵花园居委会及物业公司人员劝阻。下一步,我局执法大队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等待社区居委、物业公司以及相关部门给出明确答复意见并在符合荷韵花园民情民意的前提之下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感谢关注与支持!

天天3·15丨济宁市民反映太白湖执法局联合开发物业公司执法不当,官方回应(来源:头条号济宁生活圈)

天天3·15丨济宁市民反映太白湖执法局联合开发物业公司执法不当,官方回应

[ 责任编辑:周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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