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面积卖出去的钱,如果层高不够,该如何退款呢?
这其实是一件挺麻烦的事情,因为现有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没有对层高误差违约行为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要是购房合同中再没有约定,那就很烧脑。
青岛一位市民花了约405万元买下崂山区青铁华润城的一套房子,合同约定的层高是3米,实地测量只有2.8米,差了二十公分。
对簿公堂之后,一审判决开发商赔偿约42万元,超过房屋总价款的10%,二审判决赔偿16万2千元,是总房款的4%。
开发商的预期,是按照总房款的1%赔偿,理由是“层高差”与“面积差”不能等同,因为层高存在误差但是符合规范,不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及一切功能,仅仅是对房屋使用的体验感造成一定的心理影响,而面积大小系商品房的主要指标体现,系对商品房使用功能和价值造成直接影响的最重要因素之一,两者不存在可比性。
所以,开发商认为6.667%的层高差,却要赔偿10%的总房款,显失公平。
法院为什么会这么判呢?咱们找机会专门写一写,结论就是,通常的判例中,赔偿标准一般是在总房价款的3%到6%之间。
作为一家大型央企,华润不知道为什么总是会犯一些莫名其妙的低级错误,比如这次的官司中,华润称实际层高就是2.8米,之所以合同中写成3米,是因为笔误。
业主的说法则直击要害:如果是笔误,应当向法庭提供华润一期所有楼座同楼层全部的购房合同,看看是否只有案涉房屋约定层高3米,其他的都是2.8米。
呵呵,这是要业主们都回家去翻合同、量层高吗?
(来源:浮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