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济宁市民反映,邹城东海院子11号楼因建筑质量问题下跃房屋漏水严重,采光井大面积漏水,甚至墙面都往外流水,与物业沟通物业说仅在室内做防水,这仅仅是治标不治本。
业主要求维修外墙防水做地下排水使泥土与建筑主体分隔开。物业则推脱称,这是工程部决定的,工程部又说按设计部图纸施工的没有问题,最后说他们说了不算让联系开发商,给业主的电话始终打不通,一直在说向上反应,从来不跟业主说沟通结果,多次询问始终是向上反应。
目前东海交房快满一年了一值推脱不出面解决问题。
邹城市政府回复如下:
经了解,现开发单位同意履行保修义务。东海院子一期11号楼楼前有施工单位预埋排水管道,现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单位出具的方案又增加了多个集水井,处理结果以设计单位出具的维修方案为准。室内处理情况正在进一步协商中。感谢您的问政,顺祝生活愉快。
(来源:人民网领导留言板)